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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新版证书的通知

时间:2009-04-03 17:48来源: 作者:北京赛雅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新版证书主要变更事项: 1、 证书中“信息产业部”变更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2、 取消证书中“年审纪录”页; 3、 增设两面“变更记录”页; 4、 取消证书副本。
  

关于启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新版证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已更名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以下称部资质办)。经部资质办研究,决定启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和高级项目经理资质(以下统称资质)新版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证书主要变更事项
1、 证书中“信息产业部”变更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2、 取消证书中“年审纪录”页;
3、 增设两面“变更记录”页;
4、 取消证书副本。
二、新版证书自2009年2月6日起启用,2009年2月6日前颁发的旧版证书不必更换,在证书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三、查询项目经理资质有效性,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www.miit.gov.cn)或资质工作网站(www.ceecm.gov.cn),或致电部资质办(010-68208064)。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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