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服务器  网络  机房  CISCO  交换机  IBM  监控  综合布线  上海  思科 

合作联盟 渠道政策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 发布日期:2016-07-07 21:26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渠道区域:山西太原市
  • 浏览次数229
  • 留言咨询
详细说明
  申请加盟的必备条件
1、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合法经营权的机构;
2、资金实力:必须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以保证开拓市场及营销策划等方面的需要;
3、人员:至少配备2名以上的专职人员从事我公司的产品经营,保证售前、售中及售后的服务需求;
4、必须具备笔记本电脑等必要的演示设备,以保证能够正常开展产品演示活动;
5、具体同类产品和市场操作经验;
6、没有盗版等违法记录,在当地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7、在当地的教育行业有一定的人脉关系;
8、具备完成年销售任务能力;
9、能够提供详细的市场开拓计划;
10、在签定代理协议之后,不代理与本公司有市场冲突的其它公司的同类产品。
 加盟者可获得的待遇
1、区域保护:实行区域发展代理保护政策,在同一个地区只选择一家,保护代理商的利益;
2、产品及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及价格;
3、产品资料支持:定时向代理商通报本公司产品开发进展情况、新产品推出计划、宣传计划和资料;
4、免费培训:定期、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培训班,免费培训代理商有关销售业务和必要的演示、售后服务技术等知识与技能。受训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5、技术支持:可派工程师、产品专家和有关市场销售人员协助代理商开展工作,但在宣传和服务计划之外的费用要由代理商承担;
6、信息支持:免费提供本公司获得的加盟者当地市场及客户信息;协助代理商进行高层公关。
 加盟者必须遵守的规定
1、销售业绩考核按代理协议规定的期限进行,据考核结果按有关代理政策的规定对代理商进行奖惩;
2、任何代理商未经本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授权地区之外销售所代理的产品,否则,该代理商必须按产品定价的两倍回购其在非授权地区售出的产品,并取消其代理资格;
3、取消代理资格的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销售本公司产品,否则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库存产品由本公司收回,并向代理加收10%手续费,代理商的余款在一周内付清;
4、禁止向竞争对手泄露本公司的代理协议及附件(如价格折扣等等);
5、代理单位如采用解密、盗版等非法手段进行对本公司进行侵权活动,本公司将依法严厉打击,追究该单位的经济、法律责任,索赔额在300万元以上;
6、代理必须执行本公司产品报价。未经公司书面批准,对最终用户的优惠价不得低于代理协议中规定的折扣率或价格。否则,按该代理提货额的15%给予罚款,直至取消代理资格。
0相关评论
联系方式
 
该企业最新渠道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1008917号-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