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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社保费系统运维——管理子系统(标准版)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8-21 09:05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社保费系统运维——管理子系统(标准版)等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行政区域江苏省公告时间2020年08月20日 11:2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8月21日至2020年08月2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504室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11日 09: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6楼1606会议室
预算金额¥172.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海波(技术),李秋实(商务)
项目联系电话15190969218,025-58528613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秋实,025-58528613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汪律、顾建钧,025-83240902、83249924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社保费系统运维——管理子系统(标准版)等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5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ITC-2002AX173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社保费系统运维——管理子系统(标准版)等项目

预算金额:17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三社保费系统立足于快速建立全国税务系统社保费征缴管理的统一规范,遵循金税三期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内容包含登记、认定、申报、证明等业务域,满足各地区基本的、核心的社保费征缴管理工作需要,同时,也满足职工个人明细申报、城乡居民虚拟户管理等新业务的实现。坚持数据标准统一、业务处理流程规范、数据处理逻辑一致,坚持税费同征共管,坚持与税收发展同向同频同步,不断提升社保费征管的现代化水平。

2019年金三社保费标准版系统及相关软件在江苏顺利上线。在保障社保费征缴管理工作全国的通用性、基础性业务实现基础上,社保费系统还为实现个性化、差异化特色业务预留了业务接口,为实现征缴政策平移、业务规范统一、系统迭代开发奠定基础。2019年4月并库后的金税三期征管系统社保费子系统原有功能模块保留,江苏省实行双系统并行以满足江苏省社保费差异化需求。原金税三期(并库版)社保费子系统专业性强,日常升级维护和数据处理技术要求高。

由于社保费标准版系统、并库后的金税三期社保费系统业务量大,与本地的保留系统、特色软件系统之间衔接紧密,为确保我局税收业务正常开展、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需要专业化、规范化的专职服务队伍作为技术力量补充,持续高质量为我局提供技术辅助支持和保障。现拟向社会采购外包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公司提供技术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之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4时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投标人不得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1日  至 2020年08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504室

方式:邮购,请按照其它补充事宜要求办理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6楼1606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3、招标文件邮购注意事项:请办理招标文件费用汇款手续,并将汇款凭证作为附件,并在邮件正文中提供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具体需要购买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号,单位开具发票所需信息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js02583240902@163.com,相关信息请在邮件正文中输入(非扫描件),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项目名称”+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开户行信息:

户 名: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京江苏路支行

帐 号:7321810182600023404

4、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模式,请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通过顺丰或其它可靠快递,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504室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具体快递收件人、联系电话见招标文件,文件寄出后,请发送短信到快递收件人联系号码告知:供应商名称+所投标项目编号+快递公司名称+快递单号,请考虑文件在途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联系方式:李秋实,025-585286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            

联系方式:汪律、顾建钧,025-83240902、83249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海波(技术),李秋实(商务)

电 话:  15190969218,025-5852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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