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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公安局东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红绿灯与电子警察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8-18 08:23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东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红绿灯与电子警察系统建设项目
品目

货物

采购单位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东乡族自治县公告时间2020年08月17日 16:3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8月18日至2020年08月24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1:59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http://ggzyjy.linxia.gov.cn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07日 09:00
开标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电子开标厅)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锋寿
项目联系电话15120515850
采购单位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阳洼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30106109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明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崇文小区1单元12层112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30-6228986
附件:
附件11_东乡县监控项目8.16.pdf

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公安局东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红绿灯与电子警察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公安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ggzyjy.linxia.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9-07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ZC 2020-423

项目名称:东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红绿灯与电子警察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00(万元)

最高限价:100.0(万元)

采购需求: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安装至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8 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3、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8 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3、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8 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3、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8-182020-08-24,每天上午0:0011:59,下午12:0023:59

地点:http://ggzyjy.linxia.gov.cn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09-07 09:00

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电子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阳洼街

联系方式:13830106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明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崇文小区1单元12层1122号

联系方式:0930-6228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锋寿

电 话:1512051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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