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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缉私局大铲海关缉私分局执法办案场所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8-16 10:51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铲海关缉私分局执法办案场所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智能化安装工程/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缉私局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0年08月14日 17: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8月17日至2020年08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上获取方式,网址:http:// www.gdhualun.com.cn/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04日 09:30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208.7558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020-81101731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缉私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西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警官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刁工020-83172166-857
附件:
附件115805-大铲海关缉私分局执法办案场所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8-14(发售稿).pdf

项目概况

大铲海关缉私分局执法办案场所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方式,网址:http:// www.gdhualun.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041GZG15805

项目名称:大铲海关缉私分局执法办案场所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208.7558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8.7558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工期

采购预算

1

执法办案场所智能化升级改造

90个日历天

2,087,558.68元

 

合同履行期限:9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
  2. 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 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鉴证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 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 以银行出具保函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 投标人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为准。
    2. 投标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最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
    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叁级或以上资质;非广东省投标企业还须已完成在广东省公安厅办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注:依据《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和《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的操作细则》有关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7日  至 2020年08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方式,网址:http:// www.gdhualun.com.cn/

方式: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 www.gdhualun.com.cn/)购买招标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617/618)。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缉私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西68号        

联系方式:王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刁工020-83172166-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警官

电 话:  020-8110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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