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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2020年农特产品智慧农业(物联网)示范点建设项目采购(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8-14 08:44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海原县2020年农特产品智慧农业(物联网)示范点建设项目采购(二次)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海原县公告时间2020年08月13日 18: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8月13日至2020年08月2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03日 15:00
开标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2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玉娟
项目联系电话0951-8671262 14709606164
采购单位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海原县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5-4011201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天鹅湖小镇青年创业大厦15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8671262 1470960616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ZW)0000363

项目编号: ZAH-ZC-2020014

项目名称: 海原县2020年农特产品智慧农业(物联网)示范点建设项目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元): 21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海原县2020年农特产品智慧农业(物联网)示范点建设项目采购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1 农特产品智慧农业(物联网)示范点建设,详见参数要求 21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21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证明。(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08-13 08:30:00 至 2020-08-20 17:3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9-03 15: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次招标项目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将执行以下规定:(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9月3日15时00分;(2)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谢绝任何投标单位进入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省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采用邮寄的非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对区内或外省驻宁投标人(供应商)采用邮寄的方式或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天鹅湖小镇青年创业大厦1508室),开标当天不接收投标文件。(3)邮寄、递交地址:宁夏银川市天鹅湖小镇青年创业大厦1508室;收件人:刘玉娟;联系电话:14709606164;邮寄、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9月2日18时00分前,请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内邮寄递交至规定地点,否则由此导致投标失败自行承担后果。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封完好,一旦出现破损自行负责)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有关监督部门依法组织开标活动,并及时将开标结果在网上公示,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海原县城区
       联系方式: 0955-4011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天鹅湖小镇青年创业大厦1508室
       联系方式: 0951-8671262 1470960616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杨国福
       电话: 0955-401120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刘玉娟
       电话: 0951-8671262 14709606164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海原县2020年农特产品智慧农业(物联网)示范点建设项目采购.pdf

代理机构 :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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