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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 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维修工程信息化建设“1113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丰采招G(2020)08033]

  • 发布日期:2020-08-14 08:42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维修工程信息化建设“1113工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丰县公告时间2020年08月13日 16: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8月13日至2020年09月03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www.ccgp-xuzhou.gov.cn)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丰县行政审批局五楼东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预算金额¥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扬
项目联系电话18052211618
采购单位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丰县行政审批局四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052211618
代理机构名称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89159056


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维修工程信息化建设“1113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93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丰采招G202008033



项目名称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维修工程信息化建设“1113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800万元



最高限价:800万元



采购需求:为深入推进我县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加强改革顶层设计,持续提升我县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丰县行政审批局拟以“1113”工程为牵引,通过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好用、易用的完整政务服务体系,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丰县政务服务品牌,提供丰县样本,项目采购预算价80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江苏”网();



④“诚信徐州”网()。



“信用丰县”网。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813日至20208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
)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93日北京时间上午90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93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分;



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丰县行政审批局五楼东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093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丰县行政审批局五楼东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本公告发布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
)更正公告栏,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徐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询问和质疑



1.根据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与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采购人)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采购人)依法处理。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人直接送交或投标人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8052211618



通讯地址:丰县行政审批局四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丰县行政审批局四楼



联系人:谢扬



联系方式:18052211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丰县行政审批局五楼西厅



联系人:李梅英



联系方式:89220212













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0813












附件:

























附件: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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