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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城市消防远程监控消防报警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8-06 23:14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兴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城市消防远程监控消防报警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兴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0年08月06日 16: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8月07日至2020年08月13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兴路百福豪园63号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7日 15:00
开标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兴路百福豪园63号
预算金额¥188.9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0753-2501516
采购单位兴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兴宁市福兴街道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兴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协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兴路百福豪园6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3-2501516

项目概况
  兴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城市消防远程监控消防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兴路百福豪园63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08 27 15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81-202008-207001-0022

项目名称:兴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城市消防远程监控消防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89,000

最高限价(如有):1889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城市消防远程监控消防报警系统

2、标的数量:1 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 采购编号:441481-202008-207001-0022

3.2 项目类型:货物

3.3 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 号)、《转发省财政厅等 4 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 号)。

3.5 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3.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19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③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3.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格式自拟)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格式自拟)

3.6 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8  7 日至 2020 8 1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兴路百福豪园63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08 27 15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兴路百福豪园6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获取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说明: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m www.gdgpo.com  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兴宁市福兴街道20号

   联系方式:0753-6605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协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兴路百福豪园63号

   联系方式:0753-2501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0753-250151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协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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