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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随县人民检察院数据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8-04 10:00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湖北省随县人民检察院数据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第二次)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采购单位随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随县公告时间2020年08月03日 19:1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8月04日至2020年08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6日 15:00
开标地点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202室
预算金额¥253.37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炎
项目联系电话0722-3330019
采购单位随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北岗村(新县城)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志 0722-7110730
代理机构名称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炎 0722-3330019

项目概况

湖北省随县人民检察院数据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GDL0200706Y

项目名称:湖北省随县人民检察院数据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253.3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湖北省随县人民检察院数据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施工,施工内容包括建筑改造、空气环境、计算机硬件、网络、屏蔽、强弱电、防雷、防水、接地、装饰、环境监控、安防、空调、消防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8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3)供应商拟派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押证管理和在建工程。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或造价师)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并齐全;(4)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核机构出具的2018、2019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净利润不能为负值;(5)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任何一个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6)供应商信用记录须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须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截图(评审时以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7)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4日  至 2020年08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

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携带本招标公告第二条3款“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均为有效的证明材料)和与原件相同的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领取招标文件。⑴.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⑵.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2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gsuixian.gov.cn/)“专题专栏”栏目的“公共资源交易”版块中的“政府采购”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同时发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递交人须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4.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投标人递交人代表佩戴好口罩、携带身份证,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配合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本人“绿码”核验和信息登记工作,没有“绿码”或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进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北岗村(新县城)        

联系方式:刘志 0722-7110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系方式:杨炎 0722-3330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炎

电 话:  0722-333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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