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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_新建“两房”开办办公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8-03 11:18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_新建“两房”开办办公设备购置
品目

货物/家具用具/其他家具用具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
行政区域黑龙江省公告时间2020年08月02日 14:4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8月03日至2020年08月0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黑龙江华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33号缤纷假日大厦12A)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4日 09:00
开标地点黑龙江华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33号缤纷假日大厦22A)
预算金额¥559.7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8992392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
采购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索先生0451-86435478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华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33号缤纷假日大厦12A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女士0451-88992392
附件:
附件1招标公告(“两房”开办办公设备).docx

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_新建“两房”开办办公设备购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华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33号缤纷假日大厦12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2020]4272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_新建“两房”开办办公设备购置

预算金额:559.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9.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建“两房”开办办公设备购置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3、拟参加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完成本项目的履约能力。

4、拟参加本项目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核查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址:http://hd.chinatax.gov.cn/;

拟参加本项目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拟参加本项目潜在供应商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

拟参加本项目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如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取消其投标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报名先后顺序只接收第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5〕1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3日  至 2020年08月0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华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33号缤纷假日大厦12A)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黑龙江华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33号缤纷假日大厦22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11号        

联系方式:索先生0451-864354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华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33号缤纷假日大厦12A            

联系方式:李女士0451-889923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451-8899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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