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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融媒体中心2020年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中央资金(户外宣传大屏建设)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7-11 09:08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中央资金(户外宣传大屏建设)
品目

采购单位清河县融媒体中心
行政区域清河县公告时间2020年07月09日 18:2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7月10日至2020年07月16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访问“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6.131.179.226:8888/sszt-zyjyPortal)(网站自行复制)选择“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31日 14:30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43.8106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振亮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943377
采购单位清河县融媒体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邢台市清河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9-5530506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世诚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99号新天地自然康城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943377

项目概况

2020年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中央资金(户外宣传大屏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访问“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6.131.179.226:8888/sszt-zyjyPortal)(网站自行复制)选择“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CK-101

项目名称:2020年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中央资金(户外宣传大屏建设)

预算金额:438106

最高限价(如有):438106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并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上打印页、“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0日至2020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访问“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6.131.179.226:8888/sszt-zyjyPortal)(网站自行复制)选择“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清河县融媒体中心

    址:邢台市清河县

联系方式:0319-5530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河北世诚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99号新天地自然康城

联系方式:0311-85943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振亮

话:0311-85943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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