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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宁明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YLCZG20201007-S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7-05 09:34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明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宁明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崇左市公告时间2020年07月03日 17: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7月03日至2020年07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预算金额¥263.9630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晖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宁明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YLCZG20201007-S[fujian]_5efee52a7d380.pdf

项目概况

宁明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公告正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CZG20201007-S

项目名称:宁明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63.9630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宁明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宁明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明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CZZC2020-G1-000016-YZLZ

    项目编号:YLCZG20201007-S

三、采购内容: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见附件)。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1

宁明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1

263.96308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710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9时00分00秒到12时00分00秒,15时00分00秒到17时30分00秒,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法人公章,材料齐全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注:1.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收据或者发票,投标时须将收据或者发票复印件放入资格证明文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索取收据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索取发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友谊大道支行 开户账号1:4500 1598 0540 5955 6677】;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072490000秒93000秒

投标截止时间:202072493000秒

投标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72493000秒

开标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十、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联系事项

1. 采购单位:宁明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黄宁芳

联系电话:0771-8629750

地址:崇左市宁明县兴宁大道西66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百成财富100大楼2#楼十三层)

项目联系人:陆晖,联系电话:0771-7833699

传真:0771-7835509

3.监督部门:崇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 0771-5962613

十二、招标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采购需求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日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3日  至 2020年07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明县人民法院     

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晖

电 话:  详见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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