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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体系信息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7-01 20:19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体系信息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湛江市公告时间2020年06月30日 18:3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7月01日 09:00  至  2020年07月07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北6号南国豪苑三期16号楼第2层04、05号商铺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1日 15:30
开标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北6号南国豪苑三期16号楼第2层04、05号商铺
预算金额¥253.826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9-3389936
采购单位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乐山西路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路33号一号楼4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9-3389936

项目概况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体系信息化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北6号南国豪苑三期16号楼第2层04、05号商铺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07 21 15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6-146091-0033

项目名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体系信息化项目

预算金额:2,538,261

最高限价(如有):2538261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体系信息化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该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资料的,需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打印页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投标人注册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7  1 日至 2020 7 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北6号南国豪苑三期16号楼第2层04、05号商铺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07 21 15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北6号南国豪苑三期16号楼第2层04、05号商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本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备注:1、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2、参与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最迟必须于开标前两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供应商注册栏目进行操作。如有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话:020-8318 8500、8318 858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乐山西路13号

   联系方式:0759-2290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路33号一号楼404室

   联系方式:0759-33899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小姐

   电话:0759-338993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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