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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信息系统数据备份及恢复验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6-29 08:56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信息系统数据备份及恢复验证服务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基础软件/数据库管理系统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行政区域山西省公告时间2020年06月28日 14: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6月28日 08:30  至  2020年07月03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山西鑫权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三墙路东仓巷永和家园底商)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1日 09:00
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三墙路东仓巷永和家园底商
预算金额¥18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51—2387527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水西门街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 0351—2387527
代理机构名称山西鑫权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三墙路东仓巷永和家园底商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女士 18634402952

  山西鑫权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信息系统数据备份及恢复验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信息系统数据备份及恢复验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XXQS-16051106X108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51—23875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水西门街31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351—23875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西鑫权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18634402952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三墙路东仓巷永和家园底商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近年来,我局信息系统规模增长迅速,且日益复杂,对关键系统的稳定运行带来了较大挑战及风险。为保障我局“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税库银、增值税发票系统、自然人管理系统、社会保险征收系统等各类信息系统可靠稳定运行,保证数据的完整性、连续性、可靠性,现需采购信息系统数据备份及恢复验证服务,解决我局现有备份能力不足的问题,满足各信息系统备份和恢复需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8日 08:30 至 2020年07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鑫权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三墙路东仓巷永和家园底商)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三墙路东仓巷永和家园底商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3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山西鑫权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三墙路东仓巷永和家园底商)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携带的资料:

1.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负责人)(复印件);

2.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8%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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