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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全民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6-06 17:54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全民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行政区域西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0年06月04日 16: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6月04日 09:30  至  2020年06月10日 18:00
招标文件售价¥8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城关区藏热北路3号4楼)
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8日 16:00
开标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城关区藏热北路3号4楼)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080222529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采购单位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西路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索先生 0891-6845817
代理机构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藏热北路3号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兰先生 18080222529
附件:
附件1初设公开招标公告6.4 (1).docx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西藏自治区全民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全民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项目

项目编号:GZXZ2020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0802225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西路46号

联系方式:索先生 0891-68458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兰先生 18080222529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城关区藏热北路3号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全民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项目(以下简称: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初步设计招标)

2.项目编号:GZXZ2020007

3.采购数量:1项

4.基本概况: 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初步设计,详见技术部分。

5.项目预算:以自治区发改委最终概算批复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4日 09:30 至 2020年06月10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城关区藏热北路3号4楼)

招标文件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8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8日 16:00

六、开标地点: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城关区藏热北路3号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须有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保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 2017-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

4.近3年同类型业绩1个;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需打印并加盖鲜章;

6.资质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含)以上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

(2)企业须具有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

(3)提供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信息工程专业甲级

注:上述资料及证件需提供原件查验,相应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为原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鲜章)。

7.如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开标前7天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执行《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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