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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信息中心省级集约数据环境服务器配件及软件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4-06-25 10:23
详细说明
 
成交单位: 广州市浩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14-06-25 09:18:24
项目名称: 广东省气象信息中心省级集约数据环境服务器配件及软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20140619111240560
查看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人: 广东省气象信息中心 成交供应商: 广州市浩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美红 联系人: 黄贤才
联系电话: 020-87678317 联系电话: 020-38469089
电子邮件: xumeihong1979@163.com 电子邮件: huangxc@haotong-gz.com
开始日期: 2014-06-19 06:44:40 送货地点: 广州市福今路6号
截止日期: 2014-06-25 06:44:40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3天
纪检监察电话: 020-87678217
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要求:(1)为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 本次竞价要求在广州有销售或服务网点的中央政府采购供应商或广州本地供应商参与,且为报价货物品牌代理商,竞价时随附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2)为保证产品质量和保障项目实施顺利完成,报价时需上传IBM原厂服务承诺以及VMware虚拟化软件的服务承诺函和实施人员的VMware VCP认证证书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 满足 到货时间: 满足
服务承诺: 1、我司为该品牌正规代理商,已随附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 2、我司为广州本地供应商 3、已上传原厂出具的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和授权。 4、我司提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用户收货后对产品进行检测,如检测不合格必须免费更换。 5、报价中须包含产品,配套包装,运输,搬运,检测、税费等全部费用。 6、严格按照用户要求的标准供货,提供的产品为厂家全新未开封的原装正品,若提供的产品不满足用户方需求文件中的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保证售予用户方的产品为合法产品,如因该产品的销售、安装、使用等侵犯第三方权利,贵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用户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广州市浩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金1000万。业务范围集产品销售、系统集成、虚拟化基础架构、云计算应用研究和开发、技术服务的综合性IT高新科技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诚信、开拓、创新、弘毅”的企业精神,快速发展、持续创新,快速响应市场需求,能针对客户灵活多变的个性化需求,不断设计开发出使客户高度满意的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多年来,浩通为教育、政府、医疗、金融、电力、企业、制造业等众多用户提供各类解决方案,在技术论证、设备选型、系统集成、网络建设、虚拟化基础架构、云计算应用研究和开发及其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获得了国家信息产业部认证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认证”。 公司科学构建职能部门,设营销中心、产品中心、技术中心、行政中心等部门,下设深圳分公司和东莞办事处、汕头办事处,并计划扩展珠三角的分支机构,辐射华南,拓展全国市场。  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汇聚了一批拥有技术、管理、市场营销丰富行业资历和经验的一流管理人才,拥有了一支具有凝聚力的90多人的高效执行团队,其中80%以上为高级专业人才,技术服务人员达到30人,均有相应的技术认证资质,其中拥有6个VMware认证工程师(VCP)、5个Citrix认证工程师(CCA)、5个Symantec认证工程师(SCS),虚拟化技术服务能力雄厚。  公司宗旨:客户第一,服务制胜。公司致力于把先进、科学的理念融入企业发展中,不断强化“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企业的增值服务价值,成为中国一流的IT产品供应商和技术服务提供商。
报价总金额: 346,900.00
采购人意见
价格最低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金额
广州市浩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346,90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010-83084962、72、83083535。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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