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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公共广播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5-13 09:37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同济大学公共广播系统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同济大学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0年05月12日 19:2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5月12日 16:00  至  2020年05月19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2日 09:00
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具体会议室详见19楼电梯厅屏幕)
预算金额¥68.2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相儒、徐迪
项目联系电话32173699
采购单位同济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四平路12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老师 65981056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阮相儒、徐迪 32173699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pdf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同济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同济大学公共广播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同济大学公共广播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5012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相儒、徐迪

项目联系电话:321736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同济大学

地址:四平路1239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659810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阮相儒、徐迪 32173699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名称:同济大学公共广播系统。工作内容包括所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供货、安装、集成、调试、验收、交付使用和质保期内维修保养。
数量:一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7年5月12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 财务状况报告,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c)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近三年(从2017年5月12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4)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规定: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6) 投标人或供应商拟提供的产品(包括其中所包含的装置、部件或元器件,下同)如果是国家市场管理监管总局最新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投标人或供应商应就拟供产品提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认证证书复印件;(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8.2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12日 16:00 至 2020年05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具体会议室详见19楼电梯厅屏幕)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 招标文件从2020年5月12日-2020年5月19日(公休日除外)每天9:00~11:00,13:00~16:0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疫情期间推荐使用微信或支付宝进行支付),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代表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好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介绍信或委托书中应写明拟购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并加盖单位印章)的正本、招标机构向其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增值税发票所需的开票信息(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以及提供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对于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接收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 本项目采购人同济大学为部属高校,本项目的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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