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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盘福路11号大楼加固维修工程安防监控工程采购项目-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 发布日期:2020-03-25 11:56
详细说明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越秀区盘福路11号大楼(档案馆)加固维修工程安防监控工程(含设备及管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国家档案馆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0年03月24日 14:3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3月25日 09:00  至  2020年03月31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单元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4日 15:00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单元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7750162
采购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国家档案馆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署前路8号7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广州市越秀区国家档案馆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0-87575800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越秀区国家档案馆的委托,对 越秀区盘福路11号大楼(档案馆)加固维修工程安防监控工程(含设备及管线)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4-202003-102043-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越秀区盘福路11号大楼(档案馆)加固维修工程安防监控工程(含设备及管线)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内容

采购数量

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

越秀区盘福路11号大楼(档案馆)加固维修工程安防监控工程(含设备及管线)采购项目

1项

人民币1200000.00元

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实施、测试及提交试运行。

备注: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 投标人应对整个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属性:货物类;品目类别: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

(5)监管部门: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6.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19年(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7)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6.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

6.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

6.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5 已登记并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

6.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3月25日 至 2020年03月3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4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单元

十、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4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单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3 月 25 日 至 2020 年 03 月 3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欧工联系电话:020-87575800-80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20-8775016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
联系人:陈锐年联系电话:020-87575800
传真:020-87578002邮编:100101
(三)采购人:广州市越秀区国家档案馆地址:广州市署前路8号7楼
联系人:蔡川民联系电话:020-87750162
传真:020-87656404邮编:51008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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