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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门头沟数据中心暖通系统维保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3-14 17:33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门头沟数据中心暖通系统维保项目
品目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通风和空调设备安装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9年12月13日 18:2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12月13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20日 16:3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开标时间2020年01月06日 09:30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国兴大厦11层国信招标集团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预算金额¥238.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伟哲
项目联系电话010-88354433-221/13810400257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 010-88377579
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伟哲、010-88354433-221/13810400257
附件: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门头沟数据中心暖通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docx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门头沟数据中心暖通系统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门头沟数据中心暖通系统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GXTC-A-1987006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伟哲

项目联系电话:010-88354433-221/138104002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10-883775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伟哲、010-88354433-221/1381040025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门头沟数据中心提供空调设备、新风系统、排风系统、公共区域空调部分、加湿系统、楼宇自控系统等相关设备的维保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8.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13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2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须递交以下资格文件各1份,未递交资格文件或资格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予查阅和出售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包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国兴大厦11层国信招标集团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请潜在投标人注意: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B:在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时,里面标注的联系人、电话、传真及邮箱为项目执行期间贵单位主要执行人的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出的任何文件、澄清、通知仅以“购买文件登记表”上信息为准。请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随时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以及按时查看邮箱。若相关潜在投标人由于自身原因擅自更改信息而导致未及时收到相关通知,后果自行承担。

C:购买登记表中潜在投标人的帐户信息请仔细填写,在投标过程中开据的所有发票将以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为准。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潜在投标人也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理机构汇款信息

    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帐号:30205308006326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环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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