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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税费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3-14 17:17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税费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行政区域贵州省公告时间2019年11月26日 17:1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11月27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03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1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9日 11:00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532.2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雁
项目联系电话0851-86906036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贵州省政府大院7号楼1006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小雁,0851-86906036
代理机构名称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朱家松,0851-867823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4号楼33层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税费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税费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PYZB2019-ZG30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雁

项目联系电话:0851-869060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地址:贵州省政府大院7号楼1006室

联系方式:周小雁,0851-869060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4号楼33层

代理机构地址: 朱家松,0851-8678231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税费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2、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1)税费管理平台现状税费管理平台(原税源管理平台)于2016年进行建设,2017年投入使用,建立了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提升了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率,实现对税源动态变动的全程监管、缩小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差距。税费管理平台现有功能主要如下:

①风险分析。识别和评估税收风险,根据不同的税收风险制定不同的管理战略,并通过合理的服务和管理措施规避或防范税收风险,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

②税源监控。堵塞征管漏洞,推进执法规范,提高工作效率,引导纳税人自我修正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防范和化解不遵从风险,实现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目标。

③数据对比分析。多渠道及时、完整、准确地采集、掌握、分析税源信息,并将信息进行分类,从纳税人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经营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识别,综合确定各风险行业、风险企业和风险等级。

④数据采集。推动多部门涉税信息整合,着力于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通过充分运用第三方涉税数据信息,实现税源信息数据的采集整理,归集整合。

⑤GIS税源地图。通过GIS相关技术手段,结合以房地为重点的税源数据,在地图上展现宗地信息、房屋信息、房地为重点的相关分析统计等,以达到辅助决策分析目的。

(2)税费管理平台升级改造建设目标

通过对税费管理平台系统优化升级,整合集成本地特色软件功能、数据汇聚平台数据资源为基础、应用第三方数据资源,实现系统集成、功能衔接、资源共享、效能提升的目标。围绕提升项目税费管理水平、打造事前服务提醒、事中更正提示和业务阻断、事后快速响应的“税企互动”全流程动态风险防控体系;打造税收管理员尽职免责监控预警体系。

①业务功能方面

构建以收入质量分析、潜在税源提示、征管效能监控、尽职免责预警为核心的指标体系。对特定纳税人、特定业务、不合规涉税事项实施阻断,对税收管理员尽职免责实施监控预警,实现提升税务部门税费管理水平,降低纳税人涉税风险和税务机关执法风险的目标。

②数据方面

以数据汇聚平台为数据基础,对接“云上贵州”平台第三方数据,部门间数据直接共享、社区乡村数据共享、纳税人资料报送、互联网数据获取为辅,构建外部数据交互体系,形成税务机关、政府部门、第三方机构协同治税的税收征管格局。

③系统集成方面

通过分析各特色软件功能,将与税费管理平台升级改造思路契合的软件或软件功能整合至税费管理平台。实现单点登录、系统集成、数据共享,打造满足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使用需要的本地决策支持系统。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32.2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27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文件售价:¥1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下载(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851-88309674、88309675)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9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9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或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限中国公民)。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人须单独明确注明合并报表是否已包含投标人的财务数据);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e.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f.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效的税款所属期及社会保障资金所属期分别为2019年7月、8月、9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 2019年7月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3个月内(含)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g.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二、认真做好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工作 (一)总体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要求,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创造条件将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委托、评审专家管理的重要依据。(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三)信用记录的使用。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由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在开标当天通过法定渠道查询报名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网页截图方式做好信用信息和证据留存,对报名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意见提供书面材料,与资格审查文件一起交由采购人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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