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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飞机火灾应急仿真模拟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3-14 17:01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飞机火灾应急仿真模拟系统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民航大学
行政区域东丽区公告时间2019年11月19日 16: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11月19日 08:30  至  2019年11月26日 16:3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0日 09:30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58号中化大厦B座8层第三会议室
预算金额¥65.7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2-24092616
采购单位中国民航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老师,022-24092616
代理机构名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58号中化大厦B座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相丞,13752723530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中国民航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民航大学飞机火灾应急仿真模拟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飞机火灾应急仿真模拟系统

项目编号:0747-1961SCCTJ15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2-240926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民航大学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22-240926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相丞,1375272353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58号中化大厦B座8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次招标内容:建设飞机火灾应急仿真模拟系统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服务需求书”。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a)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b)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c)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d)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e)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特殊资格要求:无。(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投标人须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19日 08:30 至 2019年11月2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络标书销售: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并审核通过后即可购买文件。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招标文件费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标书发售/平台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58号中化大厦B座8层第三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4)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6)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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