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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华侨中学智慧校园管理云平台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3-14 16:46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华侨中学智慧校园管理云平台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梅州市梅县区华侨中学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19年11月15日 17:3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11月16日 09:00  至  2019年11月22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建设路13号一楼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09日 15:00
开标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建设路13号一楼
预算金额¥11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3-2560850
采购单位梅州市梅县区华侨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梅县新城行政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梅州市梅县区华侨中学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银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建设路13号一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3-2356789

广东银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梅州市梅县区华侨中学的委托,对 梅州市梅县区华侨中学智慧校园管理云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21-201911-05114-0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华侨中学智慧校园管理云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5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采购项目内容:智慧校园管理云平台建设采购;最高限价:1150000.0元。

    2. 招标文件编号:GDYF2019DL03Z03

    3.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 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9年度任意三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提供2019年度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 提供《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

    2.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说明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11月16日 至 2019年11月2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银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建设路13号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1209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建设路13号一楼

十、开标时间:201912091500

十一、开标地点: 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建设路13号一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1 月 16 日 至 2019 年 11 月 2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谢小姐 联系电话:0753-252345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3-256085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银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建设路13号一楼
联系人:谢海婷联系电话:0753-2356789
传真:0753-2356789邮编:514000
(三)采购人:梅州市梅县区华侨中学地址:梅县新城行政区
联系人:曾斌联系电话:0753-2560850
传真:0753-2560850邮编:5147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附件

发布人:广东银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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