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敏电厂消防安全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10-319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敏电厂消防安全评估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伊敏电厂消防安全评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2.2 服务内容:完成伊敏电厂消防安全评估,并出具合法有效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明确伊敏电厂作业场所存在或产生的消防安全危险种类,制定防范和改进措施,分析消防危险危害程度、产生原因,对伊敏电厂消防危险控制效果做出综合评价,并对可能造成火灾的可能提出合理的改进措施和建议等。。
2.3 服务期:30日历天(具体日期根据招标人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完成伊敏电厂消防安全评估,并出具合法有效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明确伊敏电厂作业场所存在或产生的消防安全危险种类,制定防范和改进措施,分析消防危险危害程度、产生原因,对伊敏电厂消防危险控制效果做出综合评价,并对可能造成火灾的可能提出合理的改进措施和建议。为伊敏电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依据。主要包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火灾、爆炸因素种类及分布,对国有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影响程度,采取的加大投入治理设备措施设施及效果,加强职工消防技能及管理情况等。协助伊敏电厂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制定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无。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年(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3项消防评估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能够反映承包范围或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6)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7)投标人还须符合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号)文件第四条要求:从事消防安全评估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企业法人资格;2)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3)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安全评估设备配备符合(应急〔2019〕88号)文件规定的要求;4)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且企业技术负责人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5)健全的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中第5条要求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10月30日09:00时起至2019年11月0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9年10月30日09:00时起至2019年11月0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5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1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 地 址: |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
邮 编: | 021134 | 邮 编: | 102209 |
电 话: | 0470-8727747 13314807173 | 电 话: | 400-010-1086转8408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联 系 人: | 米女士 | 联 系 人: | 常俊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