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德市闽东医院全数字化超高端实时三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动脉硬化检测仪、内脏脂肪测量仪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闽东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24日 10:1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9月24日 10:00 至 2019年10月09日 10: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0月16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蕉城区宁川路东兴花苑1号楼B梯302室) | ||
| 预算金额 | ¥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小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2868755 |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闽东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安市鹤山路8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昕0593-638423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台江区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假日广场17层09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小姐0593-2868755 | ||
| 附件: | |||
| 附件1 | 宁德市闽东医院全数字化超高端实时三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动脉硬化检测仪、内脏脂肪测量仪采购项目.docx | ||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德市闽东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德市闽东医院全数字化超高端实时三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动脉硬化检测仪、内脏脂肪测量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德市闽东医院全数字化超高端实时三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动脉硬化检测仪、内脏脂肪测量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900]ZDZB[GK]2019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3-28687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市闽东医院
地址:福安市鹤山路89号
联系方式:黄昕0593-63842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0593-286875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假日广场17层0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3000000 | 60000 |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24日 10:00 至 2019年10月09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蕉城区宁川路东兴花苑1号楼B梯3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执行。 (3) 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4) 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5) 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