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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建筑智能化系统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9-24 22:19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建筑智能化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行政区域山西省公告时间2019年09月23日 13:4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9月23日 15:00  至  2019年09月29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华润大厦T4楼15层)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5日 09:00
开标地点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华润大厦T4楼15层会议室)
预算金额¥444.74110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51—2387299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太原市水西门街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武先生 0351—2387299
代理机构名称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华润大厦T4楼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曹先生 0351-7077533/633 13934217552

  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建筑智能化系统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建筑智能化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ZLZX采[2019]288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51—23872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地址:太原市水西门街31号

联系方式:武先生 0351—23872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先生 0351-7077533/633 13934217552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华润大厦T4楼1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山西省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的整个办公楼综合布线管线设备陈旧老化,原设计也已经落后,不能适应现代办公需求,部分弱电线路乱接乱扯,存在安全隐患,视频安防、门禁系统智能化程度太低,需升级改造;地下车库设备老化、构件锈蚀,存在安全隐患。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4.74110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23日 15:00 至 2019年09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华润大厦T4楼15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华润大厦T4楼15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6%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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