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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省重点实验室科研用房一期工程《水利实体信息及电子数据智能管理系统平台》的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9-16 09:26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省重点实验室科研用房一期工程《水利实体信息及电子数据智能管理系统平台》
品目

采购单位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19年09月09日 18: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2#楼502室)
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9日 14:00
开标地点凤起东路50号2号楼5楼506开标室开标室
预算金额¥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项目联系电话0571-86438377、86438371
采购单位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1#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1-86438377、86438371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1-86486098、864860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委托,就省重点实验室科研用房一期工程《水利实体信息及电子数据智能管理系统平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20190808-0002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万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 交货期备注
1水利实体信息及电子数据智能管理系统平台1500在现有水利数据采集转换综合管理系统基础上,建设一套集水利数据采集转换、水利数据实体智能管理、空间环境可控、智能监测、安全保护及电子阅览室于一体的综合管理平台

60日历天 

(1)须与已有的软件系统兼容;(2)评标现场需进行软件功能演示;(3)需提供样品。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时间: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

 发售地点: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2#楼502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9年9月29日14: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七、投标地址: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2#楼5楼506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 2019年9月29日14:0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址: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2#楼5楼506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的2%。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特别提醒: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没有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2、供应商注册: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

 3、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开户行名称、帐号;

 外地潜在供应商可将以上材料连同标书款缴纳凭证传真或电子邮件(zjgc502@sina.com)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报名。

 公开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允许获取公开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公开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政府采购鼓励节能、环保产品。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晓红、张彦萍 

       联系电话: 0571-86486098、86486091 

       传真: 0571-86438219 

       地址:  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2#楼 

       2、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联系人: 喻卓健、张坚樑 

       联系电话: 0571-86438377、86438371 

       传真:  

       地址: 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1#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 0571-87057615 

       传真: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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