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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道路机动车污染防治遥感监测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8-01 09:23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梅州市道路机动车污染防治遥感监测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19年07月31日 18: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8月01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07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大新路海风南苑A座26号二楼
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2日 15:00
开标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大新路海风南苑A座26号二楼
预算金额¥7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3-2253816
采购单位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南梅州市环境监控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源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大新路海风南苑A座26号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3-2629050

广东源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对 梅州市道路机动车污染防治遥感监测平台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00-201907-mz020001-0035

二、采购项目名称:梅州市道路机动车污染防治遥感监测平台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5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若投标人为新成立的企业,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第一册正本内】;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2019年04月-06月)缴纳税收和近三个月(2019年04月-06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注: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请投标人凭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司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报名。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年审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2)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者,需提供:

  经办者如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者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为授权代表购买的近三个月(即2019年04月-06月)社保证明原件;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8月01日 至 2019年08月07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源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大新路海风南苑A座26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0822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大新路海风南苑A座26号二楼

十、开标时间:201908221500

十一、开标地点: 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大新路海风南苑A座26号二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8 月 01 日 至 2019 年 08 月 0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吴工联系电话:0753-262905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753-225381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源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大新路海风南苑A座26号二楼
联系人:廖秋依联系电话:0753-2629050
传真:0753-2629050邮编:514000
(三)采购人: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南梅州市环境监控中心
联系人:邓祎君联系电话:0753-2265492
传真:0753-2265492邮编:541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源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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