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于2014年2月26日就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租赁项目(项目编号:GZIT2013-ZB0928A)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名称: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租赁项目。
三、项目编号:GZIT2013-ZB0928A。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的租赁建设范围主要包含:前端系统、网络传输系统、后端系统及基础配套设施(如供电、防雷接地等)建设;系统主要功能包括实时监控、录像及录像回放、高清网络摄像机控制等。本期对增城市新塘镇所属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路段、治安复杂场所等原有200个前端模拟监控点改造成高清监控点,合计200支数字高清枪(球);在新塘镇7个派出所通过原有解码显示系统进行解码上墙显示,在新塘分局监控中心增加集中存储(IPSAN)设备,用于对本次项目改造前端点的集中存储管理。整个项目分为建设期和租赁期。在建设期内,要求投标人为采购方提供从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工程设计、设备安装、系统集成、联调测试和试运行的全套工程服务;在5年租赁期内,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系统运维服务、系统管理、系统运行和培训等专业化服务。采购人则以租金形式支付以上服务的费用。本项目采用租赁模式,系统验收后租赁期为5年,5年内的系统工程的租用和使用以合同为准。租赁费用包含整个系统工程设备和线路的建设调试费用、所有设备电费、维护费用等,采购人除租赁费用外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实施地点: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
(三)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60个日历日内完成深化设计、实施和初步验收等工作,初步验收并整改合格后进入系统试运行期(试运行期1个月),系统初验通过后在1个月(3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终验。租赁期自项目用户验收通过之次日开始为期5年。
六、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日期:2014年2月26日;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我中心网站。
七、评审信息
(一)评审日期:2014年3月18日;
(二)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原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2楼第一会议室;
(三)评审委员会成员:陈海涛、黎国美、王立功、彭璐刚、彭建新、谢伟坚、利业鞑。
八、中标信息
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结果如下:
(一)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28号;
(三)中标金额:8,900,100.00元;中标服务费金额:72,161.00元。
中标供应商可在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到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交已交纳中标服务费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进帐单原件。
中标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送到我中心,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手续;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供应商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
现金送款单必须注明以下内容:
收款单位全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
账号:44001583404059112025
款项来源:GZIT2013-ZB0928A。
九、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2028866119;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30-5:00时。
采购人联系人:谢伟坚;电话:02082779590。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