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包头市工业能耗智慧监管平台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6432号 |
评审日期: | 2017年12月04日 |
公示日期: | 2017年12月04日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 “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通过。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及以上)资质,从事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5名; (2)2015年以后(包含2015年)须承担过地级市及以上政府机关部门组织的多品种能源消费在线监测类平台软件开发及集成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对应发票原件或项目验收结论意见原件) (3)2015年以后(包含2015年)须承担过企业类多品种能源在线监测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对应发票原件或项目验收结论意见原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提供“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单位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5)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在包头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成立运营维护机构,同时按照招标人要求随时提供服务,如中标单位不具备在本地服务能力或上述条件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节能监察中心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联系人: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
项目负责人: | 王玮琦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6866021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11.13.docx |
A | 2017年12月04日 | 12,160,000.00 | 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352号2号楼23-25层 | | |
中标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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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马彦珍 王晓琪 吴红梅 马萍 刘远 李广宇 白国生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节能监察中心、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17年12月0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