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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固阳县人民法院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6231号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通用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办公设备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4. 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且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三证合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3. 授权人身份证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投影仪、小间距彩屏、会议室条幅屏等信息化设备(详见技术参数)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7年10月16日 17:35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10月23日 17:35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11月06日 15:0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06日 15:0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 | 采购人名称: | 固阳县人民法院 | 采购人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团结巷5号 | 采购人联系人: | 申学利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8122305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4025619115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韩静茹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2773244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doc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 6183560 | 货物 | 1 | 1.0 | 申请购置投影仪、小间距彩屏、会议室条幅等信息化设备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固阳县人民法院、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