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包头市第六医院网络及信息系统改造软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5017号 |
评审日期: | 2017年06月06日 |
公示日期: | 2017年06月06日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三)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四)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第六医院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铁西区 |
采购人联系人: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240790178929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
项目负责人: | 王蓉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5199098-802 |
采购文件: | 招 标 公 告.docx |
A | 2017年06月06日 | 515,000.00 | 内蒙古金名计算机系统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 包头稀土高新区软件园大厦A座6层 | | |
中标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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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孙阳 周茂华 曹海荣 乔子荣 菅彩霞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第六医院、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17年06月0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