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包头市中心医院加速器机房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4938号 | 评审日期: | 2017年05月16日 | 公示日期: | 2017年05月17日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四)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五) 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中心医院 | 采购人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路61号 | 采购人联系人: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240790178929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 项目负责人: | 邢瑞芳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采购文件: | 双光子加速器机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 A | 2017年05月16日 | 2,074,813.96 | 包头市实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东河区铁西五街2-1号 | | | 中标标的信息 | | 评审成员: | 李维元 张萍 张翠娥 王欣 苏文涛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中心医院、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17年05月17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