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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看守所、拘留所智能化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2-13 11:03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看守所、拘留所智能化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
行政区域梅州市公告时间2019年02月12日 15: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2月11日 08:30  至  2019年02月15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街道新县城海风南苑A座26号店二楼
开标时间2019年03月05日 15:00
开标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街道新县城海风南苑A座26号店二楼(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预算金额¥85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3-6111249
采购单位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梅县新城府前大道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大新路海风南苑A座26号复式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4-83622033

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的委托,对 梅州市梅县区看守所、拘留所智能化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21-201901-033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看守所、拘留所智能化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55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计划编号:M3-201810-03301-068

六、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第一册正本内】;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提供书面承诺函);

4)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投标人必须具有贰级或以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广东省外企业需另提供贰级或以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年审合格或已提交年报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者,需提供:

经办者如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者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2月11日 至 2019年02月15日 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街道新县城海风南苑A座26号店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0305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街道新县城海风南苑A座26号店二楼(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903051500

十一、开标地点: 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街道新县城海风南苑A座26号店二楼(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2 月 11 日 至 2019 年 02 月 1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钟工联系电话:0753-262905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3-611124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友谊国际大厦九楼901房之C单元
联系人:黄烁联系电话:0754-83622033
传真:0754-83622033邮编:515041
(三)采购人: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地址:梅县新城府前大道39号
联系人:卢瑛贤联系电话:0753-6111278
传真:0753-6111278邮编:5147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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