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卢氏县人民法院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卢氏县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卢氏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11日 19:17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年12月11日 | 中标日期 | 2018年12月11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王强、杨川阁、赵付军 | ||
总中标金额 | ¥10.68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川阁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07647312 | ||
采购单位 | 卢氏县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卢氏县城关镇翰林路北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076473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航海路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51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839880880 |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卢氏县人民法院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本次谈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卢氏县人民法院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1347号
四、谈判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03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五、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8年12月10日10时00分
谈判地点:卢氏县西关建材市场卡米亚陶瓷二楼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事处
谈判小组名单:王强、杨川阁、赵付军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卢氏县得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卢氏县休闲路中段2号楼1楼
成交金额:大写:壹拾万陆仟捌佰元整
(小写:¥106800.00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
法定代表人:贾亮
项目负责人:王兵
联系电话:0398-2259170
七、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下浮30%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600.00元
八、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法院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翰林路北段
联 系 人:杨川阁
联系电话:13707647312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娟
电 话:15839880880
地 址:郑州市航海路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511室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一、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卢氏县人民法院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1347号
四、谈判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03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五、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8年12月10日10时00分
谈判地点:卢氏县西关建材市场卡米亚陶瓷二楼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事处
谈判小组名单:王强、杨川阁、赵付军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卢氏县得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卢氏县休闲路中段2号楼1楼
成交金额:大写:壹拾万陆仟捌佰元整
(小写:¥106800.00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
法定代表人:贾亮
项目负责人:王兵
联系电话:0398-2259170
七、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下浮30%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600.00元
八、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法院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翰林路北段
联 系 人:杨川阁
联系电话:13707647312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娟
电 话:15839880880
地 址:郑州市航海路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511室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