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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国家桥架类及轻小型起重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电力外网工程公开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2018-11-23 09:04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国家桥架类及轻小型起重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电力外网工程公开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品目

采购单位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18年11月22日 17:22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0月30日中标日期2018年11月22日
评审专家名单吕品、冯宝琴、李艳华、李艳红、王桂霞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珊 左素丽
项目联系电话0371-61171979
采购单位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东区国家质检中心郑州综合检测基地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71-89932578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纬四路 13 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 50 米路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71-61171979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8-1781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的委托,就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国家桥架类及轻小型起重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电力外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了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国家桥架类及轻小型起重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电力外网工程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8-1781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范围: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国家桥架类及轻小型起重机

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电力外网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2 项目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嵩山大道与红旗渠路交叉口西北角。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预算金额:2911698.36元。

2.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0月30日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 2018年11月20日

评审地点:郑州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投资大厦A座14楼第5评标室

专家名单:吕品、冯宝琴、李艳华、李艳红、王桂霞

五、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镇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71号11号楼综合楼2单元13层1318号;

中标价:2853421.84元人民币;

项目经理:王东波    级别:贰级   证书编号:00760253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汇源电气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康佳路北段;

中标价:2824340.1元人民币;

项目经理:刘晓伟    级别:贰级   证书编号:01382721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金马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安凯路交叉口南100米路东电子商务产业园;

中标价:2795272.03元人民币;

项目经理:贺祝光   级别:贰级   证书编号:00988050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

评标情况:郑州中进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因项目经理无安全考核证,未通过初步评审;其他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进入详细评审。

六、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6.1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6.2代理费用收费金额:34241.062元。

七、本次公示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东区国家质检中心郑州综合检测基地

联系人:朱志强  

联系电话:0371-8993257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珊   左素丽

联系电话:0371-61171979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 13 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 50 米路北)

八、其它内容

1、本评标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各有关当事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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