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泊头市公安局轨迹追踪系统及音视频采集站设备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泊头市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泊头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29日 11:33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0月30日 11:09 至 2018年11月01日 11:09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 |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1月07日 14:00 | ||
| 开标地点 | 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73.096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魏禄海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7-8061638 | ||
| 采购单位 | 泊头市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泊头市裕华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7-819334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泊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泊头市裕华西路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7-8061638 | ||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7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泊头市公安局轨迹追踪系统及音视频采集站设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103120020081
项目联系人:魏禄海
项目联系电话:0317-8061638
采购人:泊头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泊头市裕华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8193346
代理机构:泊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泊头市裕华西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8061638
预算金额:73.09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1月07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0-3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1-0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供应商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各投标单位在现场书面报名同时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市场交易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代理机构现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需现场报名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裕华路三井酒厂院内)五楼大厅投标单位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1日(节假日除外)时刻说明:每天8:30至12:00,13:30至17:30投标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违规违法行为的声明;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未现场书面报名的投标文件无效 )。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采购监督受理投诉电话:0317-8195299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项目名称:泊头市公安局轨迹追踪系统及音视频采集站设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103120020081
项目联系人:魏禄海
项目联系电话:0317-8061638
采购人:泊头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泊头市裕华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8193346
代理机构:泊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泊头市裕华西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8061638
预算金额:73.09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1月07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0-3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1-0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供应商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各投标单位在现场书面报名同时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市场交易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代理机构现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需现场报名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裕华路三井酒厂院内)五楼大厅投标单位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1日(节假日除外)时刻说明:每天8:30至12:00,13:30至17:30投标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违规违法行为的声明;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未现场书面报名的投标文件无效 )。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采购监督受理投诉电话:0317-8195299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