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管道清淤安全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 | ||
采购单位 | 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 | ||
行政区域 | 山西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21日 16:1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9月22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25日 16: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0月25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一室 | ||
预算金额 | ¥9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艳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51-2377118 | ||
采购单位 | 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太原市新建路3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麻绍林 联系电话:0351-40413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高艳芳 联系电话:0351-2377118 | ||
附件: | |||
附件1 | 2018-9-16-G招标文件.doc | ||
附件2 | 2018-9-16-G招标公告.doc |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管道清淤安全设备公开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管道清淤安全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2018-9-16-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艳芳
项目联系电话:0351-23771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
地址:太原市新建路3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麻绍林 联系电话:0351-40413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高艳芳 联系电话:0351-2377118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关于管道清淤安全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所需管道清淤安全设备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管道清淤安全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编号:2018-9-16-G
3.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属于新购,用于排水管道安全检测作业。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900,000元
招标内容:共一包,管道清淤安全设备共9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 名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1 | 泵吸式有害气体检测仪 | 1、★同时监测四种气体:可燃气,O2,CO,H2S。 2、独特的危险气体声音/振动报警及仪器故障声音报警。 3、报警趋势功能。 4、数据存储功能。 5、射频屏蔽耐冲击塑料外壳。 | 9台 |
2 | 扩散式有害气体检测仪 | 1、★可同时检测1、2、3、4种气体,包括可燃气体O2,CO,H2S。 2、气体可从上面和正面两个方向进入传感器,确保任何一个方向被遮挡的情况下气体顺利进入仪器。 3、双键关机,避免关机。 4、屏幕会自动根据安装传感器的数量调整气体浓度值的显示比例。 5、外壳采用高强度聚合物材料制成包裹橡胶层,防腐蚀可抵抗1m高处跌落。 6、经过认证,防水防尘≥IP67,即使在爆炸性有机蒸气中也不会降低检测性能。 | 9台 |
3 | 电动送风长管呼吸器 | 1、电源频率:50Hz/60Hz可切换。 2、电压:AC90V~AC110V 3、电流:5~6A 4、电力消耗:≤450W 5、电机转数:13500~14500RpM 6、风压:12~13kpa 7、重量:≤6.5kg | 9台 |
4 | 防爆轴流风机 | 1、电压:220V/50Hz 2、功率:850~950W 3、转速:1350~1450r/min 4、★风量:≥140m³/min 5、★噪音:≤750db(A) 6、风压:450~460pa 7、重量:≤50kg | 9台 |
5 | 发电机 | 1、额定电压:210V~230V 2、额定功率:3.5~4.5KVA 3、油箱容量:≥25L 4、连续工作时间:≥10h 5、点火系统:无触点晶体管 6、★噪音:≤72db 7、启动系统:手动 | 9台 |
6 | 救援三脚架、防坠器 | 1、完全展开:210~230cm 2、完全收缩:≤145cm 3、提升重量:≥140kg 4、阻断力:450~500kg 5、绞盘:≥25M 6、齿轮比例:5:1 | 9台 |
7 | 滑轮组 | 1、重量:5.5~6.5kg 2、力量比率:1:4 3、功能:具有速差器式防坠落功能 | 9台 |
8 | 数码发电机 | 1、额定功率:1450~1550W 2、最大功率:1850W~1950W 3、额定电压:210~230V 4、额定电流:6.5~7A 5、重量:20~22kg 6、★噪音:≤65db 7、油箱容量:≥4L 8、连续工作时间:≥6.5h | 9台 |
9 | 手电筒 | 1、额定电压:10~12V 2、额定容量:≥2000mAh 3、额定功率(LED):3*3W/3*1W 4、强光通量:≥3000lm 5、最大射程:≥100M 6、外壳防护等级:IP66 | 9台 |
注:1.标注“※”项内容为核心产品。
2.标注“★”项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 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6.交货(完工)时间:签定合同日算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交货地点:太原市新建路38号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9月22日至2018年9月29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8年10月25日 上午 09:00—10: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5日 上午10: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一室
11.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联系人:王建文 联系电话:0351-2377100
12.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
地 址:太原市新建路38号 邮 编:030002
联系人:麻绍林 联系电话:0351-4041377
13.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邮 编:030000
联系人:高艳芳 联系电话:0351-2377118
才贺涛 联系电话:0351-2377108
14.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均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tyzfcg.gov.cn)公布。
集中采购机构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15.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2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2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2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一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