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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原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查验执法设备(标项1:查验一体机)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8-08-23 10:42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原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查验执法设备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出入境设备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原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行政区域杭州市公告时间2018年08月22日 16:3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8月22日 08:30  至  2018年08月29日 15: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9室
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1日 14:30
开标地点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412开标厅
预算金额¥1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健飞、徐建
项目联系电话0571-85864736、85860269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原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采购单位地址蒋工 0571- 811001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126号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中国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3100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健飞、徐建 0571-85864736、85860269 邮箱:13516774653@163.com(马健飞)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原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原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查验执法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原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查验执法设备

项目编号:0625-181063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健飞、徐建

项目联系电话:0571-85864736、858602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原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蒋工 0571- 81100102

联系方式: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12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健飞、徐建 0571-85864736、85860269 邮箱:13516774653@163.com(马健飞)

代理机构地址: 中国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31000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标项编号

招标内容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查验一体机

设备主要用于邮件口岸执法所需设备。

2套

查验一体机需具备扫码、录入信息、打印标签、打印单证、自动称重、拍摄照片等功能。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22日 08:30 至 2018年08月29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9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可现场领购、电汇购买或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1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1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412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标项116万元;

2.投标保证金:

金额:标项1:人民币3000元;

支付方式:银行汇款、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账  号:1202021209006759843

电汇或转账时请在用途栏中注明:保证金,项目编号:0625-18106372(标项1重新招标)

3.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4.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5.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等相关政策。

6.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7.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9室,联系人:汪江洪;联系电话:0571-85860242

采购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原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计划财务处

联系人:吴科

联系电话:0571-81100068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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