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原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查验执法设备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出入境设备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原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
行政区域 | 杭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8月22日 16:3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8月22日 08:30 至 2018年08月29日 15: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9室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9月11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412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1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健飞、徐建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1-85864736、85860269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原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蒋工 0571- 81100102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126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国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3100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健飞、徐建 0571-85864736、85860269 邮箱:13516774653@163.com(马健飞) |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原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原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查验执法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原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查验执法设备
项目编号:0625-181063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健飞、徐建
项目联系电话:0571-85864736、858602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原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蒋工 0571- 81100102
联系方式: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12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健飞、徐建 0571-85864736、85860269 邮箱:13516774653@163.com(马健飞)
代理机构地址: 中国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31000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标项编号 | 招标内容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查验一体机 | 设备主要用于邮件口岸执法所需设备。 | 2套 | 查验一体机需具备扫码、录入信息、打印标签、打印单证、自动称重、拍摄照片等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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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22日 08:30 至 2018年08月29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9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可现场领购、电汇购买或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1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1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412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标项1:16万元;
2.投标保证金:
金额:标项1:人民币3000元;
支付方式:银行汇款、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账 号:1202021209006759843
电汇或转账时请在用途栏中注明:保证金,项目编号:0625-18106372(标项1重新招标)
3.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4.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5.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等相关政策。
6.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7.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9室,联系人:汪江洪;联系电话:0571-85860242
采购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原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计划财务处
联系人:吴科
联系电话:0571-81100068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等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