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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环境保护局阳西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8-08-19 11:41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阳西县环境保护局阳西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阳西县环境保护局
行政区域阳江市公告时间2018年08月17日 18:1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8月17日 08:30  至  2018年08月23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1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阳江市东门南路86号
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7日 15:00
开标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3号A座三楼
预算金额¥309.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燕林
项目联系电话0662-5529930
采购单位阳西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阳西县新城三区福祥一街一巷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阳西县环境保护局
代理机构名称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门南路8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6344222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 阳西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 阳西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721-201806-4407260003-0019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西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99,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或机构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8月17日 至 2018年08月23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阳江市东门南路86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0907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3号A座三楼

十、开标时间:201809071500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3号A座三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8 月 17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2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恒旭联系电话:0662-337633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胡燕林 联系电话:0662-5529930
(二)采购代理机构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3号A座三楼
联系人:纪琳琳联系电话:0756-6344222
传真:0756-2213166邮编:519000
(三)采购人:阳西县环境保护局地址:阳西县新城三区福祥一街一巷2号
联系人:冯中艺联系电话:0662-5553423
传真:0662-5529296邮编:5298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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