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受某单位的委托,就2016年安防器材协议供货招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16CNIC-022437-1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16CNIC-022437-15
项目名称:2016年安防器材协议供货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瑞
联系方式:010-8831662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瑞8831662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受某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就2016年安防器材协议供货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16CNIC-022437-15
二、项目名称:2016年安防器材协议供货招标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11包 (详见第五部分)。
具体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部分。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货物的设计、生产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投标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相应规定为准,且须符合或满足本次招标采购实质目的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澄清程序,在适当时间提出,否则,任何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货时间及地点:按采购人与供应商约定时间、地点交货。交货周期最长不超过20天。
3、服务合同期限:协议招标期限为1年: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中标协议供货目录企业的合同一年一签。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同时,必须提供如下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3个月的纳税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3个月的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7)产品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具有所投设备(产品)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文件原件,同时相关制造商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本次招标的实质性条款,实质性条款的偏离将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2016年12月13日起至2016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6:00 (北京时间)。只有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拥有参与投标的权利。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0室。
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符合上述第2项第(7)条要求的产品授权书原件(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及购买人身份证明文件。真实填写项目《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3、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贵方。
六、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2017年1月4日上午8:30至9: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恕不接受。
七、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十层第二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准时到场参加。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0室
邮 编:100044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778350008791
电 话:010-88316628/30
联系人:张瑞 夏祎
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媒体上发布。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瑞8831662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12月13日
中标日期:2017年01月22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包组或产品名称 | 单价(元) | 优惠率(%) |
1 | 江苏鑫安警用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 null | 第一包 | 890.0 | 0 |
2 | 河南威达威警用设备有限公司 | null | 第一包 | 980.0 | 0 |
3 | 成都锦安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null | 第一包 | 1450.0 | 0 |
4 | 江苏鑫安警用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 null | 第二包 | 790.0 | 0 |
5 | 北京诚安金盾安全防范技术有限公司 | null | 第二包 | 880.0 | 0 |
6 | 河南威达威警用设备有限公司 | null | 第二包 | 960.0 | 0 |
7 | 江苏鑫安警用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 null | 第三包 | 45.0 | 0 |
8 | 河南威达威警用设备有限公司 | null | 第三包 | 45.0 | 0 |
9 | 北京鹰瑞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null | 弟三包 | 45.0 | 0 |
10 | 北京诚安金盾安全防范技术有限公司 | null | 第四包 | 160.0 | 0 |
11 | 江苏锐盾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null | 第四包 | 236.0 | 0 |
12 | 江苏鑫安警用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 null | 第四包 | 280.0 | 0 |
13 | 北京鹰瑞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null | 第五包 | 169.0 | 0 |
14 | 江苏鑫安警用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 null | 第五包 | 320.0 | 0 |
15 | 北京京金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null | 第五包 | 180.0 | 0 |
16 | 河南威达威警用设备有限公司 | null | 第六包 | 180000.0 | 0 |
17 | 北京同创海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null | 第六包 | 188000.0 | 0 |
18 | 北京恒通思维科技有限公司 | null | 第六包 | 120000.0 | 0 |
19 | 成都锦安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null | 第八包 | 6500.0 | 0 |
20 | 河北安泰富源安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null | 第八包 | 5300.0 | 0 |
21 | 江苏鑫安警用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 null | 第八包 | 6600.0 | 0 |
22 | 江苏鑫安警用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 null | 第九包 | 160000.0 | 0 |
23 | 北京诚安金盾安全防范技术有限公司 | null | 第九包 | 280800.0 | 0 |
24 | 北京海石花实业开发公司 | null | 第九包 | 288000.0 | 0 |
25 | 北京鹰瑞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null | 第十包 | 8800.0 | 0 |
26 | 北京恒通思维科技有限公司 | null | 第十包 | 8500.0 | 0 |
27 | 江苏鑫安警用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 null | 第十包 | 18000.0 | 0 |
28 | 河南威达威警用设备有限公司 | null | 第十一包 | 9600.0 | 0 |
29 | 北京鹰瑞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null | 第十一包 | 14850.0 | 0 |
30 | 江苏鑫安警用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 null | 第十一包 | 28000.0 | 0 |
评审专家名单:
第一包至第五包:张凌、汪民、林江恒、王波、李建平、高岭、李冠南第六包至第十一包:姜福成、魏济傑、刑羽、田保中、王志宇、李冠南、高岭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