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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中国联通辽宁省分公司模块化UPS(300KVA及以上)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6-11-22 14:47
详细说明

2016-2017年中国联通辽宁省分公司模块化UPS(300KVA及以上)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ULN-2016110009 发布时间:2016-11-22 08:43:41
2016-2017年中国联通辽宁省分公司模块化UPS(300KVA及以上)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ULN-2016110009)已获批准,且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了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凡符合下述资格要求的厂商均可参加本次投标。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招标货物名称、数量、预估金额:

采购模块化UPS(300KVA)设备16套,模块化UPS(500KVA)设备8套;项目预算总金额为720万元(不含税)。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

标包1包含模块化UPS(300KVA)设备10套,模块化UPS(500KVA)设备5套,占总份额62.5%;

标包2包含模块化UPS(300KVA)设备6套,模块化UPS(500KVA)设备3套,占总份额37.5%;

交货期:订单下达之日起四周内。

服务期限:根据本次招标结果签订2016-2017年度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至该类产品下次招标结果发布为止。在协议有效期内,该类产品将采取“协议+订单”方式进行采购。

中标原则:按照投标人综合排名顺序确定综合排名第一至三的投标人为第一至三中标候选人,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确定为本项目标包一至标包二的中标人,若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被取消中标资格以及因自身原因或者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将由排位在该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二、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

2.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须在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的下列材料之一即可a.可提供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b.可提供国税登记证副本并加盖相关戳印;c.若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d.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等);

2.4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5投标人如为辽宁省外企业,需在省内设立售后服务机构或者承诺框架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设立售后服务机构;

2.6投标人须提供与投标人(代理商投标时提供与国外原厂商)企业名称和投标产品品牌一致的,有效期内的,由泰尔认证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送检设备应为模块化UPS(300KVA及以上)设备且功率模块的容量必须≥40KVA;

2.7本次招标国内产品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必须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国外产品可采用代理商投标,国外原厂商应指定唯一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金要求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方需提供设备原厂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明确职责划分、承诺承担关联责任;

2.8不同投标人,但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只允许一家参加本次招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7号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辽宁联通的相关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请投标人于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采购管理模块-电子招标模块-公告栏下载投标确认函。下载投标确认函后,需将投标确认函(包含购买招标文件转账汇款凭证扫描件,模板详见附件内容、电子招标系统需上传PDF格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其上传至下载投标确认函的对应标段模块处,并在招标人本项目采购经理账号中采购谈判管理-招标公告环节可见投标确认函附件,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结束后,同时应将投标确认函WORD版发送招标代理邮箱lockj007@163.com并电话确认,招标代理机构仅负责核实投标确认函是否上传至电子系统指定位置,招标代理在确认后通过邮箱回复招标文件电子版,报名结束后,投标人需登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下载附件,并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后方可上传投标文件。

3.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银行转账要求见投标确认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4.2本次电子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至的同一时间在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公开进行,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登录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采购管理模块-电子招标模块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仅需在系统上上传电子版文件(需上传PDF格式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效,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4.3投标人因招标人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工作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或所填写报价与投标一览表报价不一致、或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4.4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2月14日9时00分进行网上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登录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参与网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须登陆系统并在查看完报价后及时确认开标结果,并在2016年12月14日9时30分前在网上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标结果。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5.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

5.2除上述三家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3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电子招投标要求

6.1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注册流程;同时须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详见《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平台证书办理指南》等。

6.2投标人可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下载电子招标全过程指南,iPASS服务平台全国统一服务电话:4006101566,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66259276。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10室

招标师:于永飞

报名联系人:李洋联系电话:13066795323

项目负责人:张昕锐联系电话:13166624556

电子邮件:lockj007@163.com

开户行:中信银行珠海分行

帐号:7495010182600033746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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