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房产档案馆及房产综合服务大厅信息化项目
项目编号: WZCG201606116
经2016年 10月 27日现场答疑,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以下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内容的组成部分。
一、 招标文件 商务部分 资质审查文件第 11项,明确为“提供三大运营商(电信或联通或移动)出具的通信链路实施及服务能力的证明文件原件”
二、招标文件 技术部分 1.4频监控子系统扩容第一项中第 17款“存储设备厂商需连续 3年( 2012年 -2014年)获得中国外部存储 iSCSI SAN细分市场全年占有率排名前三,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 IDC统计文件复印件证明并加盖厂商公章” 取消;
第 3、 4项中“支持 iSCSI双直存”改为“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满足建设要求,标书中所列清单不全的,可根据建设要求增加设备,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不单独追加费用。”
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