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关总署2016年电子口岸管理系统所需信息化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16年电子口岸管理系统所需信息化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G16GK-C0101-D08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惟光 程若愚
项目联系电话:010-65195161 010-6519478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
联系方式:解惟光 程若愚 010-65195161 010-65194784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交付期限 | 服务地点 | 备注 |
01 | 电子口岸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 | 1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北京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
02 | 数据仓库实施服务 | 1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达到上线标准,终验后1年为服务期; | ||
03 | 交换备用系统 | 1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 |
注:1.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从招标人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4、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6、投标人其他条件: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ISO9000认证证书。(4)02包:a.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b.投标人须提供CMMI3级及以上认证证书。(5)03包: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29日 09:00 至 2016年10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hgcg.customs.gov.cn/hgcg/default.aspx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