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各潜在投标人:
漯河市第三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实验操作台及仪器柜项目(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6-266号) 招标文件中个别地方要求有所调整修改,现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三项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中原要求:“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实验室家具)的企业。开标时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现修改为:“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实验室设备)的企业。开标时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二、本通知涉及到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以本通知要求为准,漯采公开采购-2016-266号招标文件其他内容要求不变。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