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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信息中心食品监管信息化标准编制项目(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6-09-02 10:05
详细说明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食品监管信息化标准编制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食品监管信息化标准编制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TC16095AL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匡斌、屠筱军、赵宏卫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165、62108118、621081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8号院大成广场7门9层

联系方式:010-883301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匡斌、屠筱军、赵宏卫 010-62108165、62108118、6210815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食品监管信息化标准编制项目(一期)

用途:自用

招标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需全面梳理分析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业务,根据监管职能和监管业务需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已发布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并形成新的标准明细表。以食品监管业务需求为导向,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依据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重点研究制定重要食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不少于18项,覆盖总体标准、信息资源标准、应用支撑标准、应用标准等分体系。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仅允许使用其自身的资质、资格、业绩及独立名义投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中指定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组工作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的正式员工,并提供相关证明(合同或社保);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合格供应商的规定;4、具有北京本地支持服务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提供证明);5、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7.5);6、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02日 08:30 至 2016年09月1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406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09月02日至 2016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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