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监察中心及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4670020018
项目联系人:许建林
项目联系电话:13483176588
采购人:井陉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井陉县微水镇建设南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30134765
代理机构:井陉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井陉县微水镇幸福西街16号井陉县财政局西行20米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2023009
预算金额:3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18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1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1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井陉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具有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其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3、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设备制造商(拼接大屏、服务器)及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企业(污染源监控软件、视频监控软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并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原企业公章);4、环保局平台建设业绩一份,合同额不少于30万,提供原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设备制造商(拼接大屏、服务器)及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企业(污染源监控软件、视频监控软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涉及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本项目禁止转包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