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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智慧稽查-大屏及附属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1-11-19 17:30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智慧稽查-大屏及附属设备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LED显示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
行政区域深圳市公告时间2021年10月09日 18: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09日至2021年10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邮箱szjccwz@mail.shenzhen.chinatax.gov.cn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4:30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773415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
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小姐,0755-83337431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智慧稽查-大屏及附属设备项目招标公告.docx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智慧稽查-大屏及附属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szjccwz@mail.shenzhen.chinatax.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B2D05034202110000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智慧稽查-大屏及附属设备

预算金额:3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硬件部分包含LED大屏及配套的控制系统、分布式坐席管理系统、音频系统须在签订合同后35日历日内交货并按照部署完成;大屏可视化系统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定制开发和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或建设系统内没有骗取中标、合同履约纠纷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不存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情况;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2)截至评标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由采购人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9日  至 2021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szjccwz@mail.shenzhen.chinatax.gov.cn

方式:投标人通过邮件进行投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以我局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邮箱地址:szjccwz@mail.shenzhen.chinatax.gov.cn),逾期不予受理。投标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②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shenzhen.chinatax.gov.cn)。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可以通过快递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样品(如有)送达开标地点,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递交时间为送达开标地点由工作人员签收的时间;投标人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        

联系方式:陈小姐,0755-8333743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先生

电 话:  0755-8377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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