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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特勤局指挥中心大楼、营房维修改造及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1-11-19 17:28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指挥中心大楼、营房维修改造及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工程/装修工程,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智能化安装工程/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

采购单位广东省公安厅特勤局
行政区域广州市公告时间2021年10月08日 10: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09日至2021年10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12楼1201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9日 09:30
开标地点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12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2974.421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87037139
采购单位广东省公安厅特勤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一马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柴先生 020-87677094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12楼12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工 020-87037139
附件:
附件1附件2《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docx
附件2招标文件--指挥中心大楼、营房维修改造及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pdf
附件3用户需求-指挥中心大楼、营房维修改造及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rar
附件4招标公告.pdf

项目概况

指挥中心大楼、营房维修改造及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12楼12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KX202109001

项目名称:指挥中心大楼、营房维修改造及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974.421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74.421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指挥中心大楼和营房维修改造工程以及配套信息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包括:

(1)指挥中心大楼和营房维修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造价预算等;协助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如有);施工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实施。

(2)指挥中心大楼和营房配套信息化工程的设计施工;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造价预算等;协助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如有);施工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实施。(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等,见“用户需求书”部分)。

建设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9,744,211.00元(含税),其中:(1)指挥中心大楼和营房维修改造工程设计与施工限价:人民币10933818.00元(其中设计费:178200.00元;建安工程费:10755618.00元);

(2)指挥中心大楼和营房配套信息化工程设计与施工限价:人民币18810393.00元(其中设计费:432000.00元;建安工程费:18378393.00元)。

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29号省委大院13号楼及广州市越秀区新河浦四横路13、15号。

承包方式:本项目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包设计(含深化设计)、包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通过、包保修、包工程预算编制、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等。(1)工程设计部分:合同总价包干,必须按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工程设计的范围、标准、规格、限额均应符合设计方案的要求。(2)工程施工部分:详见“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注:结算时,“指挥中心大楼和营房维修改造工程”、“指挥中心大楼和营房配套信息化工程”分开进行结算。

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180日,其中指挥中心大楼和营房维修改造工程工期为150日,指挥中心大楼和营房配套信息化工程为180日(以业主或监理公司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计算,至完成竣工验收日期为止)。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9日  至 202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12楼1201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发送电子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咨询电话020-87037139)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12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购买采购文件:

①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 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满足并按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任意一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同时作为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关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

3.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提交投标文件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 投标人已按本招标公告规定办理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3.4 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接本项目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①和②两项资质:①[工程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5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项目负责人同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要求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在职人员,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须提供投标截止前最近三个月或以上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纳纪录)。

(2)拟派专职安全员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要求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在职人员,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须提供投标截止前最近三个月或以上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纳纪录)。

(3)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组成联合体承接项目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情况划分为同一专业的单位,在评标环节,其资质按成员中最低者进行评审。组成联合体承接项目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分项的成员单位。

(3)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主办方,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公安厅特勤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一马路11号        

联系方式:柴先生 020-876770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12楼1201            

联系方式:赵工 020-87037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  020-87037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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