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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交投第四停车场(原区烟草公司)立体机械式停车库所需停车设备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6-07-05 09:18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界市交投第四停车场(原区烟草公司)立体机械式停车库所需停车设备及安装项目已由_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投资【2016】163号文件_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张家界市交投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及附属设备购置安装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张家界市交投第四停车场(原区烟草公司)立体机械式停车库所需停车设备及安装项目 2.2建设地点:永定区北正街路西侧,原区烟草公司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3416.6平方米,钢结构,地上十层,总建筑高度23.75米,自动车位数为106个。 2.4工期要求:100 日历天(包括生产制造、安装调试及验收等)。 2.5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机械车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钢结构框架、高速提升系统、搬运横移装置、升降回转装置、出入口附属设备、电气控制系统、安全防护和检测系统等。主要为: 1.搬运器:新型垂直升降搬运器一台(垂直升降、平移及调头功能); 2.出入口:出入口2个及附属设施;

3.钢结构:本项目的钢结构主体;

4.车位位:106个。

5. 电气控制系统 6. 安全防护和检测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且满足下列要求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1.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10层及以上的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4.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3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6日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jjsggzy.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价的10?。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5日起至2016年7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到11:30时,下午15:00 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张家界市南庄路109号南庄星座17楼)持下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注:投标人具有以上“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4)社保登记证原件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 (5)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10层及以上的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及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原件; (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各自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用于留存,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方可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2每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每套图纸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6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工程建设交易区(张家界市南庄路109号南庄星座17楼)。并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各自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不统一进行招标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7月12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统一书面回复,并请各投标人给予回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张家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4-2160211 11.联系方式招标人:张家界市交投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大道西侧(市交投集团)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97440668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31号路桥公司301室联系人:石女士 电话:18874419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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