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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2016年信息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GXJHNN2016

  • 发布日期:2016-07-04 17:40
详细说明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2016年信息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2016年信息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XJHNN2016-D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萍芳、苏曼荣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169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亭江路71号

联系方式:徐主任 0771-49290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萍芳、苏曼荣 0771-5516926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B座28楼28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2016年信息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2016年信息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JHNN2016-D06。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简要规格描述:台式电脑50台、高速扫描仪7台、主机监控审计及补丁分发系统(软件)1套、针式打印机6台、激光打印机22台、高清庭审主机系统(含系统接入)5套、庭审监视设备5套、高清数字摄像机15套、高清彩电10套、会议麦克风45套、科技法庭流媒体后台管理系统1套、网络高清筒型摄像机(支持音频)6个、百万高清日夜型筒型网络摄像机20台、裁判文书防伪识别系统1套、音视频高清摄像编码器1台等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4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节能产品等。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注册供应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 2016年7月5日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6年7月11日 止(工作日)每日9:00-12:00,15:00-17:30。

2.发售地点: 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B座28楼2803室 。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250 元,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

4.发售条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如下证件:(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4)由江南区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有效期是在公告发出之日起到开标前有效)。 (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持原件核对) 。

八、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7月26日9时00分 )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开标前到我公司财务部开具到账收据)。

开户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金湖支行

银行账号:8000 4933 8188 669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6年7月26日9时00分 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B座28楼2803室) 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6年7月26日9时00分 在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B座28楼2803室) 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

十二、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亭江路71号

联系人:徐主任

电 话:0771-492901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萍芳、苏曼荣

电 话/传真:0771-5516926

3、监督部门:江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 话:0771-4802805

采 购 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注册供应商。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00至2016年07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B座28楼2803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发售条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如下证件:(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4)由江南区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有效期是在公告发出之日起到开标前有效)。(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持原件核对) 。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B座28楼28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节能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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